邢台市公布13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减排典型案例_广告木工通用浮雕类_bob手机在线登陆入口_bob登陆手机版
bob手机在线登陆入口_bob登陆手机版专业提供高光刀具,铣削刀具,迷你字刀具,单刃铣刀,TCT铣刀等雕刻刀具!

好工具 找bob登录入口就"购"了

铣削刀具高光刀具、迷你字刀具、单刃铣刀、TCT铣刀
客户服务热线:
0553-8765176
天猫旗舰店

广告木工通用浮雕类

邢台市公布13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减排典型案例

时间:2024-01-02 01:41:41    作者:bob手机在线登陆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客户服务,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方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依法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13起典型案例,对发现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切实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布以下典型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8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分表计电平台推送显示,对邢台汇多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减排措施为喷涂、烘干等涂装生产单元停产,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固化室温度比较高,该工序配电箱温度显示器为175度,固化室内有多个固化产品,固化室有明显烟气,该公司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对企业采取非现场监管,充分的发挥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远程监控功能,严厉打击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8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执法人员根据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推送的数据异常信息,对该公司做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建有3条三元乙丙挤出硫化线、一台密炼机、一台开炼机,现场3条三元乙丙挤出硫化线、一台密炼机、一台开炼机正在生产,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依分表计电系统推送的数据异常信息为线索,充分的发挥了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远程监控的实操性,体现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严厉打击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31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分表计电平台推送,对河北旺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疑似未落实橙色预警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开工生产,场地有新生产水泥板150米,通过调阅了监控录像,发现该企业2023年10月31日早上7时10分开始正常生产。我市于2023年10月2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该企业应当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水泥生产线、搅拌机停产,该行为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县分局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分表计电平台推送问题后,除了常规的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视听资料等证据外,分别调阅了该企业录像,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能够准确对案件做多元化的分析,找到精准的法律和法规对案件进行判定,符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严谨询问,环环相扣,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也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8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执法人员对河北健源车辆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要求,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压铸工序应停产。执法人员通过调阅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发现,该公司北压铸机自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至检查时,存在用电量,处于生产状态,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对企业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施科技执法,人技结合,实施非现场监管,促进企业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增强法治意识,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通过调取电量、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方式,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30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执法人员根据邢台市涉气企业分表计电推送的数据异常信息,对该公司做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厂建有橡胶成型机7台、压胶机2台、修边机4台,其中3台成型机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落实停产管控要求,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采取人技结合的方式,实施非现场监管,充分的发挥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远程监控功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及时锁定线索并赶赴现场核查,严厉打击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9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南宫市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查看河北三丰海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表计电数据,显示该公司有用电数据,随即对该公司做检查,经查河北三丰海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将1、2号车间承包给南宫市良之晟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使用,1号生产车间建有电子裁板锯、平刨、压刨、等生产设备,2号生产车间建有雕刻机、排钻、压机、砂光机等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未开工生产,产生废气的全屋家具生产的基本工艺中的电子裁板机、雕刻机电机有余温,有使用痕迹。分表计电平台显示该公司生产车间的电子裁板机、雕刻机设备有用电痕迹处于生产状态。南宫市良之晟品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未依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分表计电平台数据发现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生产设备有点数据随即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除了常规的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影音资料等证据外,分别调阅了该公司生产车间的生产记录和用电数据,环环相扣,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也对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起到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30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南宫市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北京国林系统家具有限公司分表计电数据,显示该公司有用电数据,北京国林系统家具有限公司的板式车间、木工车间于2023年5月1日承包给南宫市晴鑫纸业有限公司使用,现场检查时推台锯、排钻正在开工生产。2023年10月30日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该公司应执行应急措施为停止喷漆、热压、涂胶等涉气工序生产,但现场检查时产生废气的推台锯、排钻工序扔处于生产状态。该公司涉嫌未依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的办理对于心存侥幸、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企业具警示教育意义,作为生产经营企业,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应自觉担负起污染防治责任,遵守法律和法规,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污染。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质朴的理解,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定要通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8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分局执法人员根据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推送的数据异常信息,对宁晋县某木材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共建有精密裁板锯、纵锯机、压刨机、木工铣床、砂光机、气泵空压机、木工排钻等主要生产设备,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要求,该企业开料、封边、机加工、打孔、开槽等涉气排放工序停产。执法人员调取分表计电用电量,明显大于停产时用电量,该企业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采取人技结合的方式,实施非现场监管,充分的发挥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远程监控功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及时锁定线索并赶赴现场核查,严厉打击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8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分表计电平台企业用电数据,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涉芯机制壳工序正在生产,邢台市于2023年10月27日12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该企业橙色预警减排措施为所有涉气工序停产,该企业涉芯机制壳工序生产时产生VOC废气,因此该企业涉嫌未按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采取人技结合的方式,实施非现场监管,充分的发挥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远程监控功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及时锁定线索并赶赴现场核查,严厉打击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30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分表计电系统线索推送,对该公司做现场检查发现未生产,但防水卷材生产线有余温,有生产迹象。根据《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邢台市于2023年10月27日12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该企业共有防水卷材生产线个,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减排措施为停产。经过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询问,该企业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在调查取证环节对证据收集充分,每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中记录都较为详实。尤其是调查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根据在现场发现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问题后,分别对该公司每个生产环节、排污节点进行严谨询问,环环相扣,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除了常规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视听资料等证据,还收集了生产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也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31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分局执法人员根据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推送的数据异常信息,对宁晋县某机械有限公司做现场检查。该公司共建有清砂机1台、制壳机6台、晒沙机1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要求,所有涉气工序停产,执法人员调取该企业分表计电用电量,该企业分表计电显示10月31日0时至5时电炉处于开启状态,明显大于停产时通用电量,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分局依据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采取人技结合的方式,实施非现场监管,充分的发挥邢台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远程监控功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及时锁定线索并赶赴现场核查,严厉打击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其他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引导和示范。

  (一)案情基本情况。2023年10月30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执法人员在接到上级交办的分表计电数据异常线索对巨鹿县邢台万盛密封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10月30日处于生产状态,涉嫌未依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情况。巨鹿县邢台万盛密封机械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巨鹿县邢台万盛密封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在调查取证环节对证据收集充分,每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中记录都较为详实。尤其是调查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根据在现场发现该公司未依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问题后,进行常规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视听资料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坚持将政策落到实处,秉承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处罚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共赢多赢的效果。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8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执法人员在接到上级推送的分表计电数据异常线索对巨鹿县振华印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23年10月2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后,10月28日处于生产状态,未依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巨鹿县振华印刷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邢台市工业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巨鹿县振华印刷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三)案件启示。基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提升重点是利用非现场科技执法手段,此次案件查办正是依托分表计电管理系统实现精准办案。通过搭建并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分表计电系统”生态环境监管科技矩阵作用,全方面提升科技监管平台管理上的水准,才能推动执法效能提升,最终实现全面监管、有的放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加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意味着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属于原本的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审核通过A级企业2家、B级企业10家、引领性企业1家。关于发布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

  为推进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力推进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污染防治,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一线做监督帮扶,查处一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案件,为充分的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布9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典型案例。威县康沃新

  近日,《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方案》)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行动方案》指出,重点区域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核心区及清远市,不含惠州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连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的提高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如下: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

  湖南省郴州市生态环境局12月20日印发《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加强完善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共审定通过95家A、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A级7家、B级60家、引领性28家。关于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株洲市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提级企业名单,新增评定的C级企业共12家。关于株洲市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提级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重污染天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评定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完善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针对重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开展执法帮扶工作,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公开一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典型案例。案例一某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案12月1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的某建设

  12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逐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及29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重污染天气应对是打好蓝天保卫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犯罪行为形成较为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日前,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一起“12345”平台接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部门快速响应,严厉查处某企业逃避监管排放废气对环境造成污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案例。2023年3月10日,群众通过“12345”平台投诉,反映“株洲科盟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期间异味扰民。”接报后,株洲

  2023年,我省全面启动“三大一严”(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严查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方面开展“大检查”,并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进行涉水企业延伸检查。为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为深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案件,体现了各地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第二批):案例1:江西某公司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3年6月7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帮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陆续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个省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方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在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督察地市

  12月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组织召开2023年川渝大气环境联合执法视频启动会,安排部署联合执法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真正开始启动为期一周的联合执法。川渝两地同处四川盆地,大气环流、天气特征情况等外因同根同源,相互影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近年来,川

  2023年,我省保持持续打击环境监视测定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环境监视测定质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省生态环境厅整理汇总了4起打击环境监视测定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对南昌、赣江新区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第一批):案例1:江西某公司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非现场执法发现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平台巡检时发现,江西某公司脱硫塔在线压力数据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施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持续保持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续选取2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继续加大对肆意干扰在线监控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

  为推进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力推进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污染防治,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一线做监督帮扶,查处一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案件,为充分的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布9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典型案例。威县康沃新

  12月22日,邢台市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邢台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我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指标。到2030年,掌握更多可应用

  12月14日,河北邢台市新河县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河北华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1817701.16元。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项目名称:邢台市新河县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HZB231121.中标候选人名单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3.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能源统计业务水平,10月27日,邢台市统计局举办全市能源统计业务培训班,对能源统计月报、季报和半年报报表内容做全面系统的培训,对报表要求和需要注意的几点进行细致讲解,对企业电子台账能源账页的填报进行培训和再部署。市统计局二级调研员朱青云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培训还邀请钢铁、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9月19日,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邢台市信都区城区村庄及连接路等环卫服务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以11461401元/年的报价,中标该项目,服务期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项目编号:HBDH-ZB202306006二、项目名称:信都区城区村庄及连接路等环卫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邢台环境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2023年7月24日,河北邢台市信都区城区村庄及连接路等环卫服务公开对外招标,项目分为2个分包,1标段:李村镇、张宽街道环卫服务;2标段:南大郭镇、钢铁街道等环卫服务。项目预算金额71938451.4元,服务期3年,计划于8月16日开标。本项目需要配备的各种作业车辆必须全部为清洁能源车辆。

  7月5日获悉,近期,雄安、邢台、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站主变压器扩建工程分别获得河北省、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核准。3座特高压站本期各扩建2组300万千伏安主变压器。目前,3座特高压站扩建工程已申请纳入2023年河北省、天津市重点前期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在加速推进。雄安、邢台特高压站扩建工程建成后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6月27日,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对外招标,预算金额5741.706986万元/三年,为开发区城市道路提供环卫清扫保洁服务,主要内容有行车道、便道等道路的保洁,道路湿扫、洒水、冲洗及垃圾清运等。详情如下: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邢台

  6月24日,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岳峰到晶澳科技邢台基地视察调研,仔细地了解公司研发生产状况。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严鹏程等陪同调研。倪岳峰书记参观了公司组件生产车间,听取晶澳发展历史和基地生产研发现状,并进一步探索邢台基地智慧工厂的建设思路、发展规划等情况。倪岳峰书记对晶澳科

类似产品
【48812】山东青岛小区装修玫瑰金不锈钢镂空笼统凤凰雕塑厂家【48812】山东青岛小区装修玫瑰金不锈钢镂空笼统凤凰雕塑厂家查看详细
【48812】广东大型不锈钢景象雕塑厂家可来图来样定做【48812】广东大型不锈钢景象雕塑厂家可来图来样定做查看详细
【48812】四川巴中石刻:刻在大地上的史诗(组图)【48812】四川巴中石刻:刻在大地上的史诗(组图)查看详细
【48812】石雕关公款式大全(多图赏识)【48812】石雕关公款式大全(多图赏识)查看详细